為確保服務品質及延長服務年限,使用本中心之研究人員,均必需分擔本中心使用之耗材、維修、及操作人員服務所需之費用。 收費依服務項目而定,其付款機制如下。 欲使用本中所提供之服務,需依本中心規定申請、使用及付費。 使用人應於使用本中心之服務前,上網填寫申請單並送出。 使用人在列印「台灣斑馬魚核心設施服務估價單」後確認簽署並回傳,台灣斑馬魚核心設施在收到後回傳之估價單後即進行服務。 於服務完成後,由台灣斑馬魚核心設施之預算控管人依使用人確認簽署之估價單金額,填寫發票開立申請單,送給出納組以開立發票。 再由台灣斑馬魚核心設之預算控管人分送發票給各使用人請其匯款,並填寫收入憑証黏存單。 出納組確認匯款入帳無誤後,會計室開立傳票。